服务条款
欢迎您在聚康生活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康公司)进行线上购物,请您先详细阅读本电子商务约定条款(以下简称本约定条款),并了解本约定条款适用于【聚康好物】(以下简称聚康电子商务)等: 本约定条款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聚康公司以及您的利益,如果您点选「我同意」或类似语意的选项,或在聚康电子商务进行订购、付款、消费或相关行为者,均视同您已事先详阅本约定条款,并同意本约定条款的所有内容。
一、使用者
  • 如果您要在聚康电子商务进行消费,您必须在首次订购流程中先填入您所合法取得且仍有效使用之登入帐号及密码;当您第一次在聚康电子商务留存相关资料或完成消费时,本服务系统后台将纪录您所填入之登入帐号及密码,以利您日后登入该帐号及密码,得于聚康电子商务进行消费。
  • 您有自行维护及妥善保管您留存于聚康电子商务系统之登入帐号及所自行设定密码之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将该登入帐号及密码透露或提供给第三人知悉、不得出借或转让与第三人使用、使用完毕后应适时的登出以免他人盗用等。对于以该组帐号及密码登入聚康电子商务系统所为之一切行为,都视为您本人之行为,并由您负全部责任。
  • 若您发现您的登入帐号及密码遭人盗用,请即时于上班时间内联系聚康公司的客服人员或至线上客服处留言告知,聚康公司于获悉您的登入帐号及密码遭盗用时起会立即暂停该登入帐号及密码所生交易之处理及后续利用。
  • 若您于上班时间内联系聚康公司的客服人员告知您的登入帐号及密码遭人盗用,聚康公司将会对您进行人别的确认,于确认无误后将立即协助您取得新的密码以供使用;若您是以线上留言之方式告知聚康公司您的登入帐号及密码遭人盗用,聚康公司将于获悉后尽快派客服人员与您进行人别的确认,以利您获取新的密码。
  • 若您未即时通知聚康公司您的登入帐号及密码遭人盗用,则需依本约定条款第一条第二项之规定,由您负起全部责任。
二、个人资料安全
  • 对于您的个人资料,聚康公司除了采用安全交易模式外,将依个人资料保护法及相关规定予以遵守,不会任意泄漏或提供给第三人。详细之个人资料保护及隐私权政策,请参阅聚康公司线上购物的隐私权声明。
  • 您必须担保在订购过程中所留存的资料均为完整、正确、且与当时情况相符。如有虚伪、假造或冒用他人资料而侵犯他人权益或造成他人损害等情事,所有责任均由您自行承担。此外,为了完成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付款及交付等),您留存的资料如果事后有所变更,应即时至聚康电子商务系统「个人基本资料页面」进行更正,以通知聚康公司。若您怠于至聚康电子商务系统「个人基本资料页面」进行资料的更正,致使交易过程出现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迟延送达等)而损害您的权益,聚康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
  • 您了解并同意,为提供服务行销、市场分析、统计或研究、完成交易、或为提供会员个人化服务或加值服务之目的,聚康公司及相关商品或服务之配合厂商,得记录、保存及利用您所留存的资料及记录,并于不揭露各该资料及记录的情形下,公开或使用统计资料。
  • 在下列情况下,聚康公司有权查看或提供您的个人资料给政府机关、司法机关、或主张其权利受侵害并提出适当证明的第三人:
    • 经您书面同意。
    • 依法令规定、或依司法机关或其他政府机关的命令。
    • 为完成交易或执行本约定条款、或您违反本约定条款。
    • 为维护聚康电子商务系统的正常运作及安全。
    • 为保护聚康公司、其他使用者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三、线上订购:
  • 除本约定条款外,商品销售网页及订购流程中相关网页上所呈现资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限制及说明等,亦为契约之一部分。
  • 您一旦在聚康电子商务系统上依网页所定方式、条件及流程完成订购程序,即表示您提出要约,愿意依照本约定条款及相关网页上所载明的约定内容、交易条件或限制等,订购该商品或服务。您所留存的资料(地址、电话等)如有变更,应立即至线上修改,并不得以资料不符为理由,否认订购行为或拒绝付款。
  • 在您完成线上订购程序以后,并不代表交易已经完成或契约已经成立。于聚康公司确认交易条件无误、您所订购之商品仍有存货或所订购之服务仍可提供、且无其他聚康无法接受订单之情形后,聚康电子商务系统会自动跳入付款页面,要求您依照指示的方式进行付款。若交易条件有误、商品无存货、服务无法提供、或有聚康无法接受订单之情形,聚康公司得拒绝接受订购。
  • 在您完成线上订购程序以后,并不代表交易已经完成或契约已经成立。于聚康公司确认交易条件无误、您所订购之商品仍有存货或所订购之服务仍可提供、且无其他聚康无法接受订单之情形后,聚康电子商务系统会自动跳入付款页面,要求您依照指示的方式进行付款。若交易条件有误、商品无存货、服务无法提供、或有聚康无法接受订单之情形,聚康公司得拒绝接受订购。
  • 您仅得以线上刷卡之方式支付价金。请您依照付款页面上的指示输入信用卡相关资讯以进行线上付款,待聚康公司与发卡银行确认您本次交易付款无误后,聚康电子商务系统会自动跳入付款完成页面,并寄发电子邮件给您。聚康公司将会直接通知发货中心出货,不另行通知。
  • 聚康公司建议您以本人之信用卡进行线上刷卡,若您欲以第三人之信用卡进行付款,应先行取得持卡人同意。聚康公司亦会将您以第三人信用卡进行线上付款之行为,认定为您已取得持卡人同意。若您有冒用、盗用第三人信用卡等情事,除可能涉犯刑法诈欺取财、伪造私文书罪嫌外,聚康公司亦会就该笔货款向您本人追偿。
  • 您了解并同意,虽然聚康公司会尽力维护相关资料的正确性,但聚康公司不以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方式保证所有出现在网页上、或相关讯息上的资料均为完整、正确、即时的资讯。关于相关商品或服务之订购数量上限,则依各该商品或服务销售网页及订购流程中相关网页之记载。如果相关商品或服务的规格、图片、说明、价格、相关交易条件有误,仍以聚康公司的资料为准,聚康公司并得在您完成订购程序后二日内,拒绝您的订单。如果网页上或相关讯息所标示的价格有误:
    • 若标示价格比正确价格高,聚康公司只会向您收取较低的正确价格。
    • 若若标示价格比正确价格低,聚康公司保留拒绝接受订单的权利。
  • 关于您所订购之商品或服务,其运费之计价及负担方式,依聚康电子商务网页及订购流程中相关网页之记载定之。
  • 您可以依照各该商品或服务销售网页及订购流程中相关网页所记载之方式、条件及限制,选择您所订购之商品或服务之交付地点。您所订购的商品或服务,若经配送两次无法送达,且经无法联系超过三天者,会直接送回公司,请您自行与聚康公司客服人员联系并再次确认交货之方式。
  • 您在聚康公司所进行的所有线上消费及与该等交易有关之事项,您和聚康公司都同意以电子文件为表示方法;聚康电子商务系统后台将自动纪录相关电子交易资料,您亦可经由网路于登入系统后自行查询相关交易资料,如果您发现交易资料不正确,应立即通知聚康公司。
  • 关于消费申诉或争议,您可以在登入聚康电子商务系统后,依照线上客服所定之处理机制、程序及相关联络资讯提出申诉或争议,聚康公司的客服人员将尽速为您提供服务。
四、关于退货退款
  • 关于退货、换货、退款之方式及条件,请依聚康事业手册上之相关规定记载及聚康公司官方网站上之退换货办法办理,若尚有不清楚之处,请电洽顾客服务专线04-22588850,将有专人为您说明。
  • 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须保持所有商品、赠品、附件、包装、及所有附随文件或资料同出货当时状态的完整性,并应连同发票一并退回及签署折让单等相关法令所要求之单据;否则,聚康公司得拒绝接受您的退货退款要求。
  • 您了解并同意,若因您要求退货或换货、或因聚康公司无法接受您全部或部分之订单、或契约因故解除或失其效力,而需为您办理退款事宜时,聚康公司得代您处理发票或折让单等相关法令所要求之单据。
五、系统安全及备份
  • 聚康公司将确保聚康电子商务系统具有符合一般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但本系统不以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方式担保您所上载或传输的资料将被正常显示或处理,亦不担保资料传输的正确性,如果您发现本系统有错误或疏失,请立即通知聚康公司,聚康公司的客服人员将尽速为您服务。
  • 聚康公司将依一般可合理期待之技术及方式,维持聚康电子商务系统及服务之正常运作,但于下列情况,聚康公司有权停止、中断本系统之运作,且对于所致之服务暂停或中断、交易无法进行、资料遗失或毁损等直接或间接损害,均不负担赔偿责任:
    • 因本系统进行例行性维护、搬迁、更换、升级、或维修所致者。
    • 因备分错误或失败所致之资料遗失或毁损。
    • 因第三人之行为、非本公司所得完全控制、或不可归责于本公司之事由所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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